9月30日1993年1997年1996年2001年 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生字[1993]第66号文批准,山东新华制药厂独家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1月17日 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H股的保荐人)根据保荐协议,按H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5元(港币1.82元)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相应发行5,500,000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H股。 2017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许可[2017]459号文批准,公司于2017年9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A股 21,040,591 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 7月2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93号文批准,公司向境内公众投资者发行10,000,000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发行价格为3.45元。12月17日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证委发[1996]39号),公司向香港公众人士及机构和专业投资者发行144,500,000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H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元(港币1.82元)。该等H股于1996年12月3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9月3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增发30,000,000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发行价格为13元。同时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相同价格减持3,000,000股国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