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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来我市检查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
日期:2017-04-16

        □通讯员 宗禾
   本报记者 王傈 报道
  本报讯 4月13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率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指导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强调,要切实增强药品安全法治意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人民群众把好药品质量关和价格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学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茂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参加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齐涛,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永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骆宝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越男;市领导王浩、周连华、尚龙江、许建国、王树槐、盖卫星、申延军陪同有关活动。
  李建国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新华医疗器械公司、新华制药公司、桓台县人民医院、康盛堂大药店、孝妇河生态治理工程、卓创资讯公司、国金汽车制造公司,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及市直有关部门、基层监管人员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汇报,就药品监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围绕药品管理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李建国对我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的奋斗目标及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经验。在药品管理方面,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是假药、劣药和药价虚高问题。要解决药品管理领域中的问题,根本在于实现药品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快出手、下重拳,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感。
  李建国指出,我国已建立起包括药品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的药品监管体系,但近年来药品安全领域仍出现一些乱象,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地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推进改革。
  李建国强调,要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药品监管体制,确保药品监管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得到强化。继续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保证有稳定的队伍和足够的专业能力履行监管职责。
  王浩、周连华表示,淄博市一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指示,加快推进“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国、全省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一定全面贯彻国家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践行“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好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补齐短板,加强监管,全力抓好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努力把淄博建设成为药品安全最优城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刊登于:2017年4月16日《淄博日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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