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工信厅、山东省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新华制药名列其中。
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体系,丰富教师企业实践资源,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新华制药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近年来先后与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等多所高校开展校企合作。通过签订“新华制药订单班”,共建“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基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才梯队建设。同时借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岗位等平台,广泛开展产学研交流。公司先后荣获过中国企业培训示范基地、中国企业教育先进单位百强、山东省医药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优秀成果先进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此次入选,是对新华制药人才培养工作的充分肯定。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主体作用和实践基地的平台作用,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校企合作共同体,建立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机制,探索更加多元的人才培养、技术实践、专业技能实训、研发创新等合作新模式,共同推动校企合作内涵建设与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