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对省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9月27日,山东省国资委对外合作与综合协调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崔殿峰率检查组一行6人来到新华制药,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华鲁集团安全总监刘从德,新华制药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寇祖星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台账记录等资料,并到生产现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和督导。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新华制药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公司要严格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安全隐患排查等各项具体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万无一失,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